此篇受牛爷倪本初邀约而作。之前在吉他花园组织的活动上,我做了一个小小的分享,其中简略地提到了不同制作系统之间的差异。牛爷问我愿不愿意详细讨论一下这个问题,我也没有多想,就答应下来。几次提笔未遂,才发现这个问题的艰深。幸而我的主业是IT咨询,在过去十年间,有幸参与了国内诸多大型企业研发改进的咨询活动。细细想来,这不是正式不同的软件制作系统吗?于是盘点过往十年所述点滴,豁然开朗,遂成此文。
在很多人的想象中,吉他制作和打造家具并没有什么不同:根据图纸上的数据和尺寸,制作不同的零部件,最后拼凑在一起就可以了。这当然是一个过于草率且非常不恰当的类比。主要有三个问题:质量含义不同、不确定性干扰不同和控制系统不同。
首先来谈谈质量的含义。与这里讨论问题相关的质量至少有两类:符合性质量和适用性质量(还有满意性质量和全程质量暂时不谈)。符合性质量是一件商品是否按其所制定的规格制造。比如一个杯子,说好是1.2L升容积,但是只能盛1L或1.5L;或者指定高度是14cm做出来是16cm,这都是不合格的产品的;适用性质量是指产品是否满足客户的需要。比如可以有一件符合性质量完全过硬的产品,但是客户可能穿起来不合适,比如小两号。符合性质量是一种制造质量,它并不考虑客户,适用性质量则将用户适用度作为质量的首要考量。在我国消费领域,长期以来都是以符合性质量作为质量标准,符合性质量没问题你不能退换,因而久而久之,我们便默认只有这一种质量属性。当然,随着电商和服务业的进化,我们也逐渐靠近欧美,在很多领域都开始采纳适用性质量标准了。
那么作为乐器的吉他首要质量属性是什么呢?当然是适用性质量。这并不是说,尺寸、弦长、甚至音准这些符合性质量不重要。而是说,单单据有符合性质量的乐器并不见得就是好乐器,这些属性无法完全地定义乐器的质量。而吉他本身的技法特点,又决定了其产生乐音的音色、音高、响度与演奏者的演奏技巧极其相关。不同的演奏技法,在相同的一件乐器上,也会产生极大的差异。因而不同的人对同一件乐器的“质量”也会又不同的判断。
比如一个例子就是John Williams。他自己在访谈中提到,他之所以从Fleta换到Smallman,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,Fleta在不同动态范围内音色无法做到非常的统一(某种程度来说,这是西班牙吉他的特点),而Smallman的网梁结构就不存在这个问题。很多年之后,当我可以频繁接触到Fleta吉他时,我完全无法体会John Williams的抱怨。要想把Fleta在不同动态下音色差异弹出来,那需要何等的技法啊!此外,从市场价格来看,Fleta绝对远超Smallman;从订琴周期来看,Fleta大约是Smallman的5-6倍长。看起来也没有几个人对Fleta的这个“不均匀”的质量属性感同身受吧。这个质量偏差就是仅仅对于John Williams有,而对于90%的人都不存在的质量问题。这就是一个典型的适用性质量问题。
所以,回到初始的类比,吉他制作与家具有不同的质量追求。作为乐器的吉他目的要产生乐音。而构成乐音的音色、音高、响度中,音色很大程度上是一种主观感受且受技法影响极难度量;响度分为远达动态,极难度量且受技法影响;音高相对容易度量,然则在吉他上其本质上也是一种观念,否则也不会有meantone吉他这些不同音高观念的吉他了。而家具只要合规中矩,基本上也就是好家具了。我们甚至可以说,对于绝大多数吉他而言,质量由适用性质量决定;而对于绝大多数家具而言,质量由符合性质量。
对于质量不同的定义,也就需要有不同的制作系统。也就是这个原始比喻的第二和第三个问题:不确定性干扰不同和控制系统不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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